日前,商务部研究起草了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、报告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2021年8月2日,在由中国绿发会政研室主办的线上讨论会上,“减塑捡塑”工作组负责人王豁代表该工作组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以下建议:
一、建议在【立法目的】中将“生态文明”、“碳中和”列入。
理由: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,要把碳达峰、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。“十四五”时期,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。本《办法》作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部分,应明确地将“建设生态文明”、“碳中和”等相关内容作为立法目的写入。
二、建议将一次性杯子(塑料杯、带塑料防水膜的纸杯)纳入《办法》管理。
纵观本《办法》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和报告管理草案设计中,没有纳入“一次性杯子”的问题。事实上,一次性杯子(塑料杯、带塑料防水膜的纸杯)在我国用量巨大、造成的污染和浪费严重,应纳入本《办法》。
特别值得一提的是,目前所谓“纸杯”很大程度是含有塑料成分的、回收率很低的一次性制品。纸杯中用来防渗的聚乙烯的高分子材料膜,也是塑料。据央视2019年底一篇《咖啡纸杯用完去哪了?纸质“杯具”环保“悲剧”?》报道,在一次性纸杯大量生产、使用的情况下,这些含塑料的复合材料的纸杯分拣的成本很高,事实上广泛不被回收,最终沦为垃圾焚烧。因此,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,应该将一次性杯子(塑料杯、带塑料防水膜的纸杯)纳入报告制度的管控范围。
三、建议将“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”纳入【立法目的】或【整体要求】的条文中。
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“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”作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。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,鼓励全民参与,是《办法》的目的所在、也是保证其成功的重要保障。
四、建议将“展览”改为“商务会展”。
在第二条【适用范围】中,建议将“展览等经营活动”改为“商务会展”等经营活动。因为会议产业是一个庞大的一次性塑料用品的使用行业,不应排除在此《办法》的管制范围外。绿色会议势在必行,本《办法》应予列入。
在第十六条【展览】中,建议将“展览”都改为“商务会展”(本段一共出现4处)。
五、建议将电商生鲜单独列出,并将保鲜膜、泡沫包装盒列入要求报告的内容。
电商生鲜是塑料制品的大规模使用者。在本建议稿中,完全缺乏对于生鲜电商、冷链运输的规定。第21条中,建议将“生鲜电商”与“外卖平台”分别单独成段列出。
对于“生鲜电商”,除了报告第一段列出的内容外,还应报告:保鲜膜的使用量;泡沫包装盒的使用和回收情况。
六、建议在【第四章 监督管理】中加入公众、社会组织的监督和参与的角色。
在塑料污染治理中,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,需各方力量共同参与、形成治理合力。在征求意见稿的第四章【监督管理】中,搜索“公众”、“社会组织”检索结果都为0。在征求意见稿中,这一整章缺失的公众、社会组织的角色,应该补充进去。建议加入“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监督”;建议写入“公布举报电话”;在这一章中明确“针对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,鼓励社会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。”
来源:中国绿发会、减塑捡塑工作组